1975年10月10日 / 大洋洲

新西蘭懷唐伊審裁處:條約申訴進入公共程序

《懷唐伊條約法》設立審裁處,調查毛利人關於政府違背條約的申訴,使殖民遺留問題進入持續的調查與協商。

《懷唐伊條約》的懷唐伊簽署頁
同時代文物1840年《懷唐伊條約》的懷唐伊簽署頁。它是後來審裁處工作所依據的早期文獻,並非1975年成立審裁處時的文件。William Hobson, James Busby and James Freeman; Māori translation by Henry and Edward Williams · Wikimedia Commons · Public domain 圖片來源與授權

歷史故事

1975年10月10日,新西蘭設立懷唐伊審裁處,調查毛利人關於政府違背《懷唐伊條約》的申訴,並提出報告和建議。最初主要處理當時的申訴;1985年立法擴大其權限,可以追溯調查到1840年條約簽訂後的政府行為。這不是1975年一次性解決全部歷史爭議,也不能把審裁處的調查建議自動等同於法院判決或最終賠償。地圖以首都惠靈頓代表這項全國制度。

世界的另一端

與1840年《懷唐伊條約》節點銜接,展示一份歷史條約如何在一個多世紀後繼續影響土地、語言與政治關係。

年代與日期精度

1975年10月10日 明確節點

按資料明確記載的年、月或日定位;未詳的月日不作推定。

地圖代表點

代表點座標 · -41.2865°, 174.7762°

座標用於定位故事中的代表地點,不表示事件只發生在此地,也不表示歷史疆界。

資料依據

  •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|土著人民自治 E/C.19/2020/5

資料以書目標題展示,不提供外部跳轉。列有參考資料不等於整段解釋已經逐句核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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