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7年5月27日 / 大洋洲
澳大利亞公投與原住民憲法地位
長期權利運動推動修憲公投,取消原住民在人口計算上的排除,並擴展聯邦對原住民事務的立法權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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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故事
1967年5月27日,澳大利亞選民以壓倒性多數支持修改憲法:刪除人口計算中排除原住民的條款,並取消聯邦種族立法權限中針對各州原住民的例外。修憲於同年8月正式生效。公投沒有在當天首次賦予原住民公民身份或聯邦投票權,聯邦投票權改革發生在1962年;這幾個法律變化應分別理解。地圖以聯邦首都堪培拉代表全國公投,土地、平等與自治方面的訴求仍然延續。
世界的另一端
可以與1964年美國民權法和1975年新西蘭懷唐伊審裁處相比較,觀察不同國家回應長期歧視與殖民遺產的方式。
年代與日期精度
1967年5月27日 明確節點
按資料明確記載的年、月或日定位;未詳的月日不作推定。
地圖代表點
代表點座標 · -35.2809°, 149.13°
座標用於定位故事中的代表地點,不表示事件只發生在此地,也不表示歷史疆界。
資料依據
-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|澳大利亞和解週的由來和對今天的影響
資料以書目標題展示,不提供外部跳轉。列有參考資料不等於整段解釋已經逐句核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