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1840年 / 大洋洲

《怀唐伊条约》与毛利主权之争

英国代表与毛利首领签订条约,毛利文和英文对权力的表达不同,成为殖民治理与权利争论的重要基础。

《怀唐伊条约》怀唐伊签署页
历史档案新西兰国家档案馆保存的1840年条约怀唐伊签署页。图中是留存文书,并非签署集会的场面。Archives New Zealand (digital reproduction) · Wikimedia Commons · CC BY 2.0 图片来源与授权

历史故事

1840年2月6日,英国代表与部分毛利首领在怀唐伊签署条约,签署随后扩展到其他地点。多数首领签的是毛利文文本,其中关于治理与首领权威的措辞,与英文关于转让主权的表达并不完全一致,双方对土地和权力保障的理解存在差异。英国据此推进殖民统治,土地交易、侵占和战争使条约承诺长期受到质疑。毛利社群持续以条约维护权利,后来的调查与和解也围绕这些文本展开;并非所有首领都签署了条约。

世界的另一端

条约签订发生在欧洲殖民与移民扩张时期,毛利社会与其他原住民社群一样面对主权和土地压力。

年代与日期精度

公元1840年 明确节点

按资料明确记载的年、月或日定位;未详的月日不作推定。

地图代表点

代表点坐标 · -35.271°, 174.082°

坐标用于定位故事中的代表地点,不表示事件只发生在此地,也不表示历史疆界。

资料依据

  •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|条约、协定和其他建设性安排 A/HRC/51/50(中文版)
  • 新西兰怀唐伊条约教育组织|怀唐伊条约简体中文摘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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