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1948年12月10日 / 欧洲
《世界人权宣言》与共同权利标准
战后国际社会提出适用于所有人的尊严与权利标准,教育也被置于普遍权利的框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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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故事
1948年12月10日,联合国大会在巴黎通过《世界人权宣言》。它提出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,并把教育列入所有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。相关讨论吸收了不同文化与思想背景的参与,不能只理解为某一个国家的成果。宣言提供共同标准,实际实现仍依靠各国制度、法律和社会行动;宣言本身的通过,不意味着殖民统治、歧视和权利侵害从此消失。
世界的另一端
同一战后时期,亚洲与非洲的独立运动持续推进;普遍权利的语言也与国家自决和日常教育机会的争取并行。
年代与日期精度
公元1948年12月10日 明确节点
按资料明确记载的年、月或日定位;未详的月日不作推定。
地图代表点
巴黎·夏约宫
标记宣言通过时联合国大会举行地点,宣言适用范围不受该地点限制。
代表点坐标 · 48.862°, 2.288°
坐标用于定位故事中的代表地点,不表示事件只发生在此地,也不表示历史疆界。
资料依据
-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《信使》|人权:回到未来
-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|关于受教育权,我们需要了解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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