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1833—1838年 / 歐洲

英國殖民地廢奴與不完整的自由

長期反抗與廢奴運動推動英國通過廢奴法,殖民地奴隸身份逐步結束,但強制學徒勞動延緩自由落實。

現代法規首頁,列有1833年法案標題和1998年廢止註記。
歷史檔案legislation.gov.uk現代修訂版法規條目的首頁,顯示1833年法案名稱及1998年廢止註記。該頁用於識別本事件涉及的法律,並非1833年法案原件的影印。UK Parliament · Wikimedia Commons · Open Government Licence v3.0 圖片來源與授權

歷史故事

在被奴役者持續抵抗和廢奴團體動員下,英國議會1833年通過廢奴法,1834年在多數英國殖民地生效。它與1807年禁止奴隸貿易的法律不同,目標是結束奴隸身份,但當時並未覆蓋全部帝國領地。許多獲釋者被迫進入學徒制度,繼續為原主人勞動,直到1838年該制度提前結束。政府向奴隸主支付賠償,被奴役者沒有獲得同等補償。法律改變是重要突破,土地、工資和種族權力關係仍使自由受到限制。

世界的另一端

英國廢奴與海地革命後的反奴隸制鬥爭相互呼應,而美洲其他地區的奴隸制度仍延續數十年。

年代與日期精度

公元1833—1838年 持續過程

日期表示一段持續過程,地圖時間軸按起點定位。

地圖代表點

代表點座標 · 51.499°, -0.125°

座標用於定位故事中的代表地點,不表示事件只發生在此地,也不表示歷史疆界。

資料依據

  • 聯合國|秘書長2013年奴隸制受害者國際紀念日致辭

資料以書目標題展示,不提供外部跳轉。列有參考資料不等於整段解釋已經逐句核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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