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1950年1月26日 / 南亞與東南亞

印度共和國與憲法生效

獨立之後,印度通過制憲確立共和國的制度框架,把國家組織、基本權利與成年公民選舉權寫入憲法。

1949年《印度公報》刊載的憲法
歷史檔案1949年《印度公報》刊載憲法的首頁。這是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之前已經通過的法律文本,並非共和國日慶典照片。Constituent Assembly of India · Wikimedia Commons · EdictGov-India 圖片來源與授權

歷史故事

印度在1947年獨立後繼續制憲,制憲會議於1949年11月26日通過憲法;部分條款當天生效,主要條款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,印度成為共和國。這與1947年的獨立和分治屬於不同政治節點。憲法確立議會制度、中央與各邦的權力安排、基本權利和成年公民選舉權,並禁止“不可接觸制”。法律上的平等原則不意味著社會中的種姓、性別與貧富差距已隨之消失。地圖標記新德里議會地區。

世界的另一端

從1947年獨立與分治到1950年共和國制度建立,可以看到去殖民化既涉及主權,也涉及新國家如何組織治理。

年代與日期精度

公元1950年1月26日 明確節點

按資料明確記載的年、月或日定位;未詳的月日不作推定。

地圖代表點

代表點座標 · 28.617°, 77.209°

座標用於定位故事中的代表地點,不表示事件只發生在此地,也不表示歷史疆界。

資料依據

  • 商務部|對外投資合作國別(地區)指南:印度(2025年版)

資料以書目標題展示,不提供外部跳轉。列有參考資料不等於整段解釋已經逐句核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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