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公元前1750年 / 西亞與北非
漢謨拉比法典與巴比倫王權
巴比倫統治者將家庭、財產與勞作糾紛刻上石碑,以司法權威宣示王權,也留下古代社會等級的記錄。

圖片暫時無法顯示,仍可閱讀圖說與來源。
歷史故事
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擴大統治後,約在公元前1750年將判例彙集刻在石碑上,涉及婚姻、繼承、借貸、貿易與勞動。浮雕把君主與主持正義的太陽神沙馬什聯繫起來,使司法成為王權合法性的表達。條文依據身份與社會等級規定不同處罰,展示當時的不平等秩序。它不是世界最早的法律,也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完整法典;現存文本更接近判例與王室理想的彙編,不能據此斷言每個案件都照條文執行。
世界的另一端
漢謨拉比時代,埃及仍處於中王國後期;印度河地區則已進入成熟城市階段之後的地方化轉型。各地的國家與聚落秩序並不同步。
年代與日期精度
約公元前1750年 約年
考古或研究推定年代,不表示某一確切年份發生。
地圖代表點
代表點座標 · 32.542°, 44.421°
座標用於定位故事中的代表地點,不表示事件只發生在此地,也不表示歷史疆界。
資料依據
- 盧浮宮博物館|漢謨拉比法典
資料以書目標題展示,不提供外部跳轉。列有參考資料不等於整段解釋已經逐句核實。